浙江外国语学院教育学院

教育学院关于《浙江外国语学院教育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的公示

发布人: |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12日 20:45:50 | 访问量:


教育学院关于《浙江外国语学院教育学院研究生

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的公示


教育学院全体师生:  

根据《浙江外国语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浙外院办〔2026〕30 号),经教育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充分酝酿讨论、师生意见征询后,制定《浙江外国语学院教育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详见附件1),现将本办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6月12日-6月1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电话:88213061。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本办法将正式执行。

特此公示。

浙江外国语学院教育学院

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