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外国语学院教育学院

教育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人: |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6日 14:14:30 | 访问量:

为了贯彻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尊重学生个人志向和学习兴趣,鼓励和调动本科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尊重学生自主选择所学专业的权力,根据《浙江外国语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制定教育学院转专业工作细则。

一、转专业原则

转专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与公正的原则,学院所有相关管理人员、教师与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则与程序。

二、学生申请条件及限定要求

转专业学生需符合《浙江外国语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

不允许转专业的条件见《浙江外国语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第七条。

教育学院小学教育专业的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在大一、大二年级有一次专业内转方向(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的机会。

三、接收人数

为控制转专业的总体人数,其他学院转入学生数原则上不超过教育学院各专业当年招生入学人数的10%。教育学院小教专业学生在专业内转换学科方向,不设接收上限的限制。

四、考核办法

1.对跨专业拟转入学生的考核办法

考核采用面试的形式。将从英语口语、结构化问题回答、情景模拟、钢琴弹奏(转学前)等方面,以乐教适教为标准对转专业同学进行面试。

2.对小学教育专业内转换学科方向的学生不进行考核。

五、工作流程

1.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主要成员由教育学院领导、系主任及教学秘书构成。

2.申请转专业学生要仔细填写《浙江外国语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学生的在校表现由学生所在学院填写。学生将填好的转专业申请表、成绩单及相关证明材料交由原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提交到教育学院教务办公室。

3.学院召开转专业领导小组、转专业面试专家小组会议,根据面试成绩,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接受转入各专业学生名单,并将《浙江外国语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和《浙江外国语学院本科生转专业汇总表》汇总后报送教务处。

4.学院尊重学生本人的填报志愿,对于接收专业名额已满、未被接收的学生,学院不调剂到院内其它专业。

学院投诉电话:88213066

本细则从发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参见《浙江外国语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